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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0 11:21:39   责任编辑:admin
为满足清远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国家十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以及《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招聘6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
(一)普通岗位52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1、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附城大道、洲心、凤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消防救援站;
2、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建设南路、禾云、太平消防救援站;
3、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源龙大道、百加消防救援站;
4、英德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和平北路、美妆大道、青年路消防救援站;
5、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环城西路、龙凤消防救援站;
6、阳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工业大道消防救援站;
7、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鹿鸣东路消防救援站;
8、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站。
(二)驾驶员岗位15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1、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建设南路、禾云、太平消防救援站;
2、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源龙大道、百加消防救援站;
3、英德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和平北路、美妆大道、青年路消防救援站;
4、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环城西路、龙凤消防救援站;
5、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站。
三、招收条件及优先录取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5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四)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六)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入职前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录用:1.中共党员;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3.优秀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5.全日制大专学历,且毕业专业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6.持有游泳运动员等级证、运动教练员等级证、救生员证、冲锋舟艇驾驶资格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等与消防救援、火灾防范工作有关的证书;
(八)在考核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录用: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专业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以应急管理部最新发布为准);2.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以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3.具备潜水员证、无人机操控员(CAAC)、急流救生员(R3以上)、中级紧急医疗技术员(EMT2)以上等证书,汽车维修类高级以上,消防员、应急救援员、无人机驾驶员、会计师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专业资格。前款规定的优先录用情形,不得与本条直接录用情形重复,符合直接录用条件的,不再适用优先录用规则。
(九)周岁时间截至2026年3月1日。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职队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岗位分类设定,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人员保障水平整体在9万/年/人左右,具体工资标准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周休息2天,其他部分岗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作息。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育儿假和带薪年休假。
(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标准实行,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原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服役或工作年限可在定级时视情计入工作时间。
(五)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清远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手机填报、考核现场复核原件的方式进行,原件审核后退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前请准备以下证件或资料以便手机扫描填报: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
(3)个人征信记录;
(4)毕业证;
(5)大专以上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
(6)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请提供相关退役和退出证明材料;
(7)如报考消防车驾驶员,请提供B2以上驾驶证。
资料准备好后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填报。如有报名、考核安排计划等疑问,详询电话:0763-3119024(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健康要求。招录前,人员应向招收单位主动、详实、书面或口头报告本人身体状况(报名时上传个人相关状况资料,不视为主动申报),考核现场将根据个人身体状况酌情参考。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心理测试。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计划于2026年4月中下旬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2.考试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驾驶技术考核(仅消防车辆驾驶员)。笔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基本的文化水平情况;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以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人员根据体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定点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报告由单位统一从医院直接提取进行审核,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后不予录用,实行递补体检。用人单位依托当年或次年年度体检开展复检,经发现体检弄虚作假人员一律予以辞退。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通过人员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征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查,主要由本人填写《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审查表》,对个人情况如实作出陈述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镇街等部门加注审查意见,在试用期期间,再由单位统一发函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情况,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审查不通过: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被军队除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曾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违法犯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征信记录的;
9.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10.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六、录用
经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一)入职培训。拟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其中,从事消防救援站岗位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时间为3个月,从事机关、大队部以及派驻镇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履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转正,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约行为。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补缴培训伙食费、服装费,今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需退回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违规违纪。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队伍管理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制度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查考核等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解决。
备注:员工招满即止,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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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3月18日